拒绝酒驾醉驾提醒函

作者:来源:松阳校区发布时间:2026-03-24浏览次数:10

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维护好党员干部和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带头做守法公民,文明驾车安全出行,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醉驾,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规范驾驶机动车,不违章行车,服从交警管理。

二、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杜绝发生酒后开车骑车(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为。

三、注意提醒家人和身边人,做到驾车前不饮酒,酒后不驾车。

四、坚决制止酒后驾车行为,坚决不搭乘酒驾车辆。

五、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重、自律、自爱,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

六、若发生酒驾醉驾行为,要自觉接受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