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杨昭晖来源:松阳校区发布时间:2023-11-13浏览次数:52

10月7日下午,丽水学院松阳校区与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松阳县“松阳之窗”综合性展览馆二楼会议室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我校校地深入合作迈向了新的台阶。

丽水学院松阳校区管委会主任、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胡锋吉,丽水学院松阳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吴王文,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新华,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裘基鹏出席签约仪式。

仪式上,叶新华介绍了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以及运行的基本情况。他希望此次校地深入合作,能依托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领域达成稳定长久的合作,从而提升双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胡锋吉在致辞中指出,赋能乡村振兴既是地方对校区的现实要求,又是校区服务地方、贡献地方的关键途径,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就是校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他希望今后双方能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松阳县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

双方代表现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会后,胡锋吉一行参观了“松阳之窗”展览馆。

松阳县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项梅、副经理王典,丽水学院松阳校区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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